成都城乡一体医保体系获赞 “走在前头”
发布日期::2015-03-11 10:54    点击数:1309

 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:近年来,很多地区都整合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成都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的一个试点地区,在这方面是走在前头的。

  昨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,邀请人社部部长尹蔚民、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。胡晓义在回答成都电视台记者提问时,对目前成都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的工作和成效不吝赞美:“近年来,很多地区都整合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成都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的一个试点地区,在这方面是走在前头的。”;

  为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群众“应保尽保”;“病有适医”;,我市在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上,立足保障全民的生命健康权益,着眼体制机制等关键环节的创新突破,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并举,全市医疗保险制度从无到有、从繁到简,覆盖范围从窄到宽,运行机制从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,统筹层次从市县分割到市级统筹,保障水平由低到高、稳步增长,经办服务从分到合、从弱到强,基本形成“成都模式”;。

  全市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

  “在建立城乡一体的医保制度体系上,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,遵循‘保基本,广覆盖’方针,同时因地制宜、着眼长远,根据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坚持分阶段、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设,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。”;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尤其是在推进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、新农合的“三保合一”;上,早在2009年,我市就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,抓住制度融合和管理统一两条主线,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管理体制进行有机整合,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并且统一了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范围、缴费标准、待遇水平,在国内率先实施城乡医疗保险市级统筹。这意味着,“三保合一”;中的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至此在我市统一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全市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障。

成都城乡一体医保体系获赞 “走在前头”(图1)

  缩小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差距

  在优化城乡一体的配套政策体系方面,我市将原有的三种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合并,实施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一体化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,城乡居民可按上年市平工资80%的1%标准自愿参保,即可享受同等补充医疗保险待遇。同时,将补充医保报销限额提升到每人每年40万元。

  “这既有效缓解部分群众‘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’问题,也显著缩小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差距。”;相关负责人表示,我市在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同时,还不断探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。据了解,现在基本形成以项目付费为主体,以床日付费、病种付费和“总额控制、弹性结算”;为辅助的多元化付费方式,这就促进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。

  同时,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,确保基金收支平衡。坚持推进以“总额控制”;为基础,按病种、按人头、按服务单元相结合的多元式、复合型付费方式;在总结前期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经验基础上,逐步推进全口径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,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。

  <<<成果一览>>>

  参保人员实现城乡全覆盖

  截至2014年末,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93.28万人。其中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8.43万人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4.85万人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占户籍人口的108.96%,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。

  保障水平实现预期目标

  截至2014年末,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72.55%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达到30.99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.89%。

  保障重点实现新突破

  2014年1月起,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一年来,共结算21514人次,支付待遇金额约1.7亿元,参保居民次均个人负担部分减少3923元,人均负担减少6400元,大大减轻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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